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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信息

保证 

A.卖方保证卖方制造的产品在交付时不存在材料/工艺缺陷。卖方在本保证下的义务仅限于卖方选择维修或更换任何产品部件,维修或更换的前提是产品的安装、使用和维护得当、在发货之日起1年内被证明存在材料或工艺缺陷。  卖方保证,服务将按照公认的行业惯例执行。卖方保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,与产品一起使用时的软件或固件将按照卖方公布的规格执行。  卖方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,例如软件或固件的操作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,或者其中包含的功能可达到或满足买方的预期用途/要求。  买方应在交货或履约之日起的7天内通知卖方产品(包括软件/固件)或服务的质量或状况存在任何缺陷,除非在合理检查时缺陷不明显的情况下,买方可在发现缺陷后的7天内通知卖方。    如果买方没有及时通知,那么买方无权拒绝产品(包括软件/固件)或服务,卖方对此类缺陷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B.卖方的保证义务不适用于(1)被卖方以外的人更改或修理的产品,或(2)被误用、疏忽或不当使用或应用的产品,或(3)在运行中正常消耗的产品,或者(4)正常寿命比其中规定保修期短的产品。

C.除非卖家提前授权,否则不得退货,并且只能以卖方可能同意的状况将产品退回。  买方在退货之前须从卖方处获取退货授权(RMA)号码,并且该退货授权号码必须出现在快递单和装箱单上。在卖方在工厂收到相同的产品之前,买方应负责退回的产品,买方还应负责与退货产品相关的所有包装、检查、运输或保险费用。

D.第六节规定了基于产品/服务缺陷或不合格的索赔的专属补救措施和义务,包括合同、保证、侵权(包括任何程度的疏忽或严格责任)或其他方面的索赔。上述保证取代所有其他无论是口头、书面、明示、暗示或法定的保证。  不存在对适销性或针对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任何默示或法定保证。